美国是如何处理核废料的?
核能工业在美国自50代兴起,一直到70年代,核电厂都是将废料先储存数个月,再做处理以提炼其他幅射性材料,但是储存空间终究有限而且最终的低幅性废料也没有统一的处理政策。 在1980通过的低幅射性废料的策法案中(Low-Level Radioactive Waste Policy Act)规定低幅射性废料由各州自行处理,也就州政府可以允许核废料屯积所的成立,同时经国会通过后,州的核废料屯积所在1993年以后,可以拒绝接受外 州的核废料。目前美国国会已允许了九个此类的核废料屯积所,但只有在华盛顿州(Washington)和南卡罗来纳州(South Carolina)的两个屯积所正式营业。在华盛顿州的屯积所,只接收美国西北地区和洛山矶山脉区的核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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