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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不同设备状态及工艺要求时锅炉的放水操作程序? [打印本页]

作者: 张志强    时间: 2013-7-2 16:31
标题: 不同设备状态及工艺要求时锅炉的放水操作程序?

作者: 孙宏雷    时间: 2013-7-2 17:15
锅炉熄火后,保持汽包高水位,当水位低于一定数值时,应启动给水泵向锅炉补水至汽包高水位,同时严防汽包满水进入过热器中。对于需停炉放水检修的锅炉,停炉6小时前各孔门及烟道挡板关闭,禁止通风,停炉8~10小时后可开启空预器风、烟挡板,引风机静叶及进、出口挡板,送风机动叶、送风机出口挡板及二次风分门进行自然通风。需要时开启烟道和燃烧室的人孔、看火孔、打焦门等,增强自然通风,停炉18小时后,汽包上下壁温差小于40℃,根据检修需要可启动引风机快冷(微正压锅炉启动送风机),若汽包上下壁温差大于40℃,应间断启动引风机运行,当锅水温度不超过80℃时,可将锅水放净。特殊情况下,熄火后8小时,汽包上、下壁温差不大于40℃前提下,可以采用“串水”方式进行加速冷却。利用余热烘干法防腐时,压力降至0.8MPa,汽包上、下壁温差不大于40℃时,可采取以下方式将炉水放尽。a 首先将炉水向定排排放;b 压力降至0.2MPa,开启上部空气门;c 压力接近于零,放水由定排倒至地沟。考虑防冻时,全炉放水后,应将仪表管内积水应放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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