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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对汽包水位保护的功能有哪些要求? [打印本页]

作者: 杨鹏飞    时间: 2013-7-5 13:35
标题: 对汽包水位保护的功能有哪些要求?

作者: 姬晓军    时间: 2013-7-5 13:57
在汽包锅炉运行中,汽包水位或高或低至超限值都可能造成严重后果,因此必须装设汽包水位保护,并要求有如下功能:(1)锅炉缺水时能及时的保护,该保护的作用是避免“干锅”和烧坏水冷壁,具体要求是:1)水位低保护按Ⅰ、Ⅱ、III三个定值设置,低于Ⅰ、Ⅱ值报警,低于III值停炉。2)当水位由低Ⅰ值到低Ⅱ值时,保护系统应自动采取补救措施,例如停止排污、启动备用给水泵、自动开启给水旁路等等。3)对于单元机组,因为汽轮机甩负荷后,所需蒸汽量减少,使汽包压力升高,引起汽包水位下降,但这是虚假水位,此时保护不应该动作,而是应立即将“水位低”保护闭锁,经过一定延时后,虚假水位已消失,自动解除闭锁作用。(2)锅炉出现水位过高时应能及时保护,及时打开汽包事故放水阀,汽包水位达到高III值时紧急停炉,实际设置时应达到:1)当锅炉汽压过高导致安全门开启时,由于蒸汽压力急剧下降,汽包水位出现瞬时增高(虚假水位),这时不应送出水位高的信号,所以要加入延时闭锁。2)与汽包水位低保护相同,应按Ⅰ、Ⅱ、III三个定值设置。水位高于Ⅰ值报警,当安全门未动作或动作并闭锁在规定时间之后,水位高至Ⅱ值时应报警并打开事故放水门,而在水位恢复到Ⅰ值以下时应关闭事故放水门,若水位上升至III值时,实施紧急停炉。汽包水位测量应高度可靠,一般采取“三取二”的逻辑判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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